NBA和国际篮联抢篮板球的规则是什么?

fiba篮球为什么身体接触-篮球身体接触算犯规吗

NBA和FIBA抢篮板球时的规则,主要都是判断队员是否侵人犯规,标准基本相同,具体来说如下:

一般情况下,处在距离球较远不利于抢接球的位置上,如在对方队员的背后或者侧面抢球时,一旦发生身体接触,并构成侵人犯规,则应由该队员负责。

但有时,在抢球时,处在背后或侧面的队员的手或臂没接触到对方队员的身体,但其胸部和身体顶担了对方队员,使对方处于不利抢球的位置,这种也属于侵人犯规。

抢篮板球的关键是抢占位置,要设法抢占在对手与球篮之间的位置上。进攻要强调“冲抢”;防守要强调“挡抢”。

在现代篮球运动中,篮板球是影响比赛胜负的重要因素之一。要想在比赛中抢得更多的篮板球,平时必须刻苦地训练,俗话说,表演看进攻,赢球靠防守,而抢篮板球则是进攻和防守两方面均要着重掌握的重点技能,是攻守转换的关键环节。

扩展资料:

两者不同之处

1、抢篮板时干扰球的判定

FIBA规定是碰到篮筐就可以抢篮板球,而NBA是不可以在圆柱体内抢篮板球,并且不可以触碰篮网。

2、两者对犯规的严重性判断也有差别

FIBA对身体接触比较敏感,一些违体犯规在NBA都只是算普通犯规。

百度百科-篮板球 (篮球运动术语)

fiba篮球规则

FIBA篮球规则有:球员和队伍、比赛时间、得分和胜负、球权和发球、违例和犯规、裁判和仲裁,其他规则等。

1、球员和队伍

每个球队应由5名球员组成,其中一名是队长。每场比赛替换球员的机会是无限的。球队可以在比赛中替换任何一名球员,但被替换的球员在比赛结束前不能再回到场上。

2、比赛时间

每场比赛分为四个节,每节比赛10分钟。在第二节和第三节之间,会有一个15分钟的休息时间。每场比赛的总时间为40分钟。如果比赛在规定时间内打成平局,则需要进行加时赛,加时赛的时间为5分钟。

3、得分和胜负

在比赛中,只有通过正确的投篮或罚球得分。球队如果在比赛结束时得分更高,则获胜。如果两队得分相同,则进行加时赛。

4、球权和发球

每个球队都有权在比赛开始时发球。当球从篮筐上掉下来并且没有被任何球员触碰过时,两队都可以争抢球权。球队争抢到球权后,可以在24秒内投篮或传球。如果球队没有在24秒内投篮或传球,则对方球队可以获得球权。

5、违例和犯规

违例和犯规是FIBA篮球规则中的重要部分。如果球员在比赛中对对方球员进行非法身体接触,则会被判犯规。如果球员在比赛中犯规达五次,则会被罚出场。如果球队在比赛结束前犯规次数超过16次,则对方球队可以获得两次罚球机会。

6、裁判和仲裁

在FIBA篮球比赛中,裁判和仲裁员负责监督比赛并执行规则。他们有权对球员和教练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在必要时做出决定。如果球队对裁判的判决有异议,他们可以在比赛结束后向FIBA提出上诉。

7、其他规则

此外,FIBA篮球规则还包括其他一些细节和规定,例如计时器的使用、暂停的规则、界外球的判罚、裁判的手势等等。

FIBA篮球规则的作用

1、促进比赛公平化

FIBA篮球规则明确规定了球员、教练和裁判的职责,确保比赛的公平和公正。例如,对于犯规和违例的处罚,规则制定了明确的指导原则,避免了一些不公正的判罚。

2、增加比赛精彩性

FIBA篮球规则鼓励球队在比赛中采用多种战术和技巧,这样可以增加比赛的激烈程度和精彩性。

3、保持篮球运动生命力

通过不断修改和完善规则,FIBA篮球规则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篮球运动中来,享受篮球带来的快乐和健康。

4、推动篮球技战术发展

FIBA篮球规则对于篮球技战术的发展起着指导和促进作用。修改规则的目的是肯定合理的、正确的技战术,并促进其向前发展;否定不合理、不正确的技战术,限制其发展。

投篮时对手怎样才是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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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篮联篮球规则FIBA2000第七章-犯规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997 次) 时间:2004/08/25 01:45pm 来源:gold50china

第七章 犯 规

第42条 犯规

42.1 犯规是规则的违犯,含有与对方队员的身体接触和/或违反体育道德的举止。

42.2 规定

对违犯者登记犯规并随后按照规则处罚。

第43条 接触

43.1 定义

43.1.1 在一场篮球比赛中,10名队员快速移动在一个有限的空间内。身体接触不可避免。

43.1.2 确定是否处罚这样的接触,裁判员在每一个实例中应注重和考虑下列基本原则:

*规则的精神和意图以及坚持比赛完整的需要。

*运用“有利/无利”概念中的一致性;裁判员不应企图靠不必要地打断比赛的流畅来处罚附带的身体接触,况且这样的接触没有给有责任的队员利益。也未置他的对方队员于不利。

*在每场比赛中运用常识的一致性;比赛中要记住有关队员的能力以及他们的态度和行为。

*在比赛控制和比赛流畅之间保持平衡的一致性;对于参与者们正想做什么以及宣判什么对比赛是正确的,要有一种“感觉”。

第44条 侵人犯规

44.1定义

44.1.1 侵人犯规是队员犯规,含有与对方队员非法的接触,无论球是活球或是球。

队员不得通过伸展他的手、臂、肘、肩、髋、腿、膝或脚,以及不得将其身体弯曲成“反常的”姿势(超出他的圆柱体)来拉、阻挡、推、拉、绊、阻止对方队员行进;也不得放纵任何粗野或猛烈的动作。

44.1.2 阻挡是阻止持球或不持球的对方队员行进的非法的身体接触。

44.1.3 撞人是推动或移动到对方队员躯干上的持球或不持球的身体接触。

44.1.4 背后非法防守是防守队员从对方队员的背后与其发生的身体接触。仅防守队员正试图去抢球的事实,不证明从背后与对方队员发生接触是正当的。

44.l.5 拉人是干扰对方队员移动自由的身体接触。

这样的接触(拉人)能发生在身体的任何部位。

44.l.6 非法掩护是非法地试图拖延或阻止不控制球的对方队员在赛场上到达希望到达的位置。

44.1.7 非法用手发生在防守队员处在防守状态,并且手放置在持球或不持球的对方队员身上并保持接触,以阻止其行进。

44.1.8 推人是队员用身体的任何部位强行移动或试图移动已控制或未控制球的对方队员时发生的身体接触。

44.2 罚则

在所有的情况中应对违犯者登记一次侵人犯规。此外:

44.2.1 如果对没有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

*由非犯规的球队在最靠近违犯的地点掷界外球重新开始比赛。

*犯规的球队处于全队犯规处罚状态时,则应运用第55条(全队犯规:处罚)。

44.2.2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

*投篮成功,应计得分并判给1次罚球。

*从2分投篮区域的投篮不成功,应判给2次罚球。

*从3分投篮区域的投篮不成功,应判给3次罚球。

*在指示任一节或决胜期结束的比赛计时钟信号响时或恰好响之前,或当24秒钟装置信号响时,队员被犯规了,此时球仍在该队员的手中,尔后投篮成功,不应计得分。应判给2或3次罚球。

44.3 圆柱体原则

圆柱体原则定义为一名站在地面上的队员占据一个假想的圆柱体内的空间。它包括该队员上面的空间,并受下列限定:

*前面由手的双掌。

*后面由臀部,和

*两侧由双臂和双腿的外侧。

双手和双脚可以在躯干前面伸展,其肘部的双臂弯曲不超过双脚的位置,因此两前留和双手要举起。他的双脚间的距离应与他的高度成比例。

44.4 垂直原则

44.4.1 在篮球场上,每一队员都有权占据没有被对方队员已经占据的任何场上的位置(圆柱体)。

44.4.2 这个原则保护队员所占据的地面空间和当他在此空间内垂直跳起时的上方空间。

44.4.3 一旦队员离开他的垂直位置(圆柱体)并与已经建立了他自己的垂直位置(圆柱体)的对方队员发生身体接触,离开他的垂直位置(圆柱体)的队员对此接触负责。

44.4.4 防守队员垂直地离开地面(在他的圆柱体内)或有双手和双臂伸展在上方并在他自己的圆柱体内,则不应判罚。

44.4.5 无论是在地面上或在空中的进攻队员不得用下列方式与处于合法防守位正的防守队员发生接触。

*用他的手臂为他自己创造额外的空间(清除障碍)。

*在投篮时或刚投篮之后伸展他的双脚或双臂去造成接触。

44.5 合法防守位置

44.5.1 一名防守队员已建立了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当:

*他正面对他的对手,并且

*他的双脚着地。

44.5.2 合法防守位置从地面到天花板垂直地在他(圆柱体)上方伸展。他可将他的双臂和双手举过头或垂直跳起,但是他必须使手和臂保持垂直的姿势并在假想的圆柱体内。

44.6 防守控制球的队员

44.6.1 当防守控制(持着或运着)球的队员时,时间和距离的因素不适用。

44.6.2 每当对方队员在持球队员面前(甚至是一瞬间)占据了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持球队员必须料到被防守并必须准备停步或改变他的方向。

44.6.3 防守队员必须建立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而且在占据位置前没有造成身体接触。

44.6.4 一旦防守队员已建立了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他可以移动以便防守他的对手,但他不得伸展他的双臂、双肩、双髋或双腿,并通过这样做来造成接触以阻止从他身边通过的运球队员。

44.6.5 当裁决阻挡/持球队员撞人情况时,裁判员应运用下列原则:

*防守队员必须以面对持球队员并双脚着地来建立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

*防守队员为保持合法防守位置,可保持静立、垂直跳起、侧移或后移。

*在保持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的移动中,一脚或双脚可以瞬间离地,只要该移动是侧向或向后的,不朝向持球队员。

*接触必须发生在躯干上,在这样的情况下,防守队员应被认为是已经首先在该地点上了。

*已建立了合法防守位置的防守队员可以在他的圆柱体之内转身,以缓和任何冲担或避免受伤。

如发生上述情况,应认为持球队员已经造成了犯规。

44.7 腾空的队员

44.7.l 从球场某地点跳起在空中的队员有权再落回同一地点。

44.7.2 他有权落在球场的另一地点,只要在起跳和落地地点之间的直接通道,以及落地点,在起跳的时侯尚未被对方队员占据。

44.7.3 如果一名队员已跳起并落地,可是他的动量使其接触了在落地地点之外已占据了一个合法防守位置的对方队员,则该跳起者对此接触负责。

44.7.4 在对方队员已跳起在空中后,队员不得移动到他的路径上。

44.7.5 移动到腾空队员的身下并造成接触,通常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某些情况下可能是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44.8 防守不控制球的队员

44.8.1 不控制球的队员有权在球场上自由地移动,并占据任何未被另一队员已经占据的位置。

44.8.2 当防守不控制球的队员时,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应适用。防守队员不能如此靠近和/或如此快地在移动的对方队员的路径中占据一个位置,以致于后者没有足够的时间或距离停步或改变他的方向。

此距离与对方队员的速度直接成正比,不得少于正常的1步,不得多于正常的2步。

如果一名队员在占据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中不考虑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并与对方队员发生接触,他对该接触负责。

44.8.3 一旦一名防守队员已经建立了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他不得为了阻止对方队员从他身边通过,而在他的路径中伸展臂、肩、臀或腿来与对方队员发生接触。他可以在他的圆柱体内转身或将手臂置于身前并贴近身体以避免受伤。

44.9 掩护:合法的和非法。

44.9.1 当一名队员试图延误或阻止不控制球的对方队员到达希望到达的场上位置时,发生掩护。

44.9.2 合法的掩护是当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

*发生接触时是静止的(在他的圆柱体内)。

*发生接触时双脚着地。

44.9.3 非法的掩护是当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

*发生了接触时正在移动。

*发生了接触时,是在静止对手的视野之外做掩护没有给出足够的距离。

*发生了接触时,对移动中的对手没有考虑时间和距离的因素。

44.9.4 如果在静止对手的视野之内做掩护(前方的或侧方的),做掩护的队员可按自己的意愿靠近对手以建立掩护,只要没有接触。

44.9.5 如果在静止对手的视野之外做掩护,做掩护的队员必须允许对手向他迈出正常的一步而不发生接触。

44.9.6 如果对手在移动中,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应适用。做掩护的队员必须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被掩护的队员能通过停步或改变方向来避免掩护。

要求的距离是不得少于正常的1步,不得多于正常的2步。

44.9.7 与已经建立掩护的队员的任何接触,由被合法掩护的队员负责。

44.10 阻挡

44.10.1 如果试图做掩护的队员在移动中与静止或后退的对方队员发生接触,则他构成了一起阻挡犯规。

44.10.2 如果队员不顾球,面对着对方队员并随着对方队员的移动而移动他的位置,除非包含其它因素,他对所发生的任何接触负主要责任。

所谓“除非包含其它因素”是指被掩护的队员故意推人、撞人或拉人。

44.10.3 队员在场上占据位置时把他的手臂或肘伸在他的圆柱体之外是合法的,但当对方队员试图通过时,它们必须移到他圆柱体之内。如果手臂或肘是在他的圆柱体之外并发生接触,这是阻挡或拉人。

44.11 用手和/或手臂接触对方队员

44.11.1 用手触及对方队员,本身未必是违犯。

44.11.2 裁判员应判定引起接触的队员是否已经获得了利益。如果队员引起的接触在任何方面限制对方队员的移动自由,这样的接触是犯规。

44.11.3 当防守队员处于防守状态,并且他的手或手臂放置在持球或不持球的对方队员身上并保持接触,就发生了非法用手或非法伸展手臂。

44.11.4 反复地触及或“戳”持球或不持球的对方队员是犯规,因为这可导致粗暴的比赛。

44.11.5 这是持球进攻队员犯规:

*为了获得利益,用手臂或肘“钩住”或缠绕防守队员。

*为了阻止防守队员的防守或试图抢球,或为了在他和防守队员之间创造更大的空间,“推开”防守队员。

*运球时,用伸展的前臂或手去阻止对方队员获得控制球。

44.11.6 不持球的进攻队员为了下列原因“推开”防守队员是犯规:

*摆脱去接球。

*阻止防守队员的防守或试图抢球。

*在他和防守队员之间创造更大的空间。

44.12 居中策应

44.12.1 垂直原则也适用于居中策应。

位于居中策应位置的进攻队员和防守他的对方队员必须尊重彼此的垂直权利(圆柱体)。

44.12.2 位于居中策应位置的进攻队员或防守队员用肩或们将他的对方队员挤出位置,或用伸展的肘、臂、膝或身体的其它部位去干扰对方队员的活动自由,是犯规。

第45条 双方犯规

45.1 定义

双方犯规是两名互为对方队的队员大约同时相互发生接触犯规的情况。

45.2 罚则

45.2.1 应给每一犯规队员登记一次侵人犯规。不判给罚球。

45.2.2 比赛应按如下所述重新开始:

*如果在同时投篮有效并得分,应将球判给得分队的对方队员从端线掷球入界。

*如果某队已控制了球或拥有球权,应将球判给该队在距违犯最近的地点掷界外球。

*如果哪个队都没控制球,也不拥有球权,比赛应在距违犯最近的圆圈以跳球重新开始。

第46条 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46.1 定义

46.1.1 根据裁判员的判断,一名队员不是在规则的精神和意图的范围内合法地试图去直接抢球,发生的侵人犯规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46.1.2 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在贯穿整场的比赛中必须解释一致。

46.1.3 裁判员必须只判断动作。

46.1.4 判断犯规是否是违反体育道德的,裁判员应运用如下原则:

*如果一名队员不努力去抢球并发生接触,这是一起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如果一名队员在努力抢球中造成过分的接触(严重犯规),则 触应被判定是违反体育道德的。

*如果一名队员拉、打、用或故意推对方队员,是一起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如果一名队员正做合法的努力去抢球(正常的篮球争抢)发生了犯规,这不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46.1.5 反复出现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的队员必须被取消比赛资格。

46.2 罚则

46.2.1 应给犯规队员登记一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46.2.2 判给对方队罚球,以及随后在中场的球权。

判给罚球的次数应按如下规定:

*如果对没有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2次罚球。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如果中篮应计得分并加1次罚球。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并没有得分:

按照试图投篮的地点,2或3次罚球。

第47条 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47.1 定义

47.1.l 队员、替补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随队人员恶劣的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是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47.l.2 教练员被取消比赛资格,当:

*由于他自身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的结果而被登记了2次技术犯规(‘C’)时。

*由于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在球队席上的随队人员的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的结果而被累计登记了3次技术犯规(“B’)或3次技术犯规的组合中,其中有一次是登记教练员自身(‘C’)时。

47.1.3 已被取消比赛资格的教练员应由登记在记录表上的助理教练员接替。如果记录表上没有登记助理教练员,应由队长接替。

47.2 罚则

47.2.1 应给犯规者登记一次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47.2.2 他应被取消比赛资格,令其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47.2.3 判给对方队罚球,以及随后在中场的球权。

判给罚球的次数应同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一样,第46.2.2款。

第48条 行为规定

48.1 定义

48.1.1 比赛的正当行为要求双方球队的成员(队员、替补队员、教练员、助理该练员和随队人员)与裁判员、记录台人员以及技术代表有完美和真诚的合作。

48.1.2 球队应尽最大的努力去获得胜利,但胜利的取得必须符合体育道德精神和公正竞赛的要求。

48.1.3 任何故意的或一再的不合作,或不遵守本规则的精神,应被认为是技术犯规并相应地处罚。

48.1.4 裁判员可以通过警告球队成员或甚至宽容那些明显是无意的并不直接影响比赛的、属管理性质的小的技术违纪来阻止技术犯规,除非在警告后重复出现同样的违犯。

48.1.5 如果在球成活球后发现了一起技术违犯,比赛应停止并登记一起技术犯规。如同技术犯规已发生在被登记时一样地执行罚则。在技术犯规与比赛停止之间的时间间隔内无论发生了什么应有效。

48.2 规定

比赛中可能发生与体育道德精神和公正竞赛相违背的暴力行为。裁判员应立即制止,如有必要,通过负责维持公共秩序的保安人员来制止。

48.2.1 无论何时队员、替补队员、教练员和随队人员之间发生了暴力行为,裁判员应采取必要的行动去制止他们。

48.2.2 任一上述的人员以十分恶劣的行为侵犯对方队员或教练员时,应立即被取消比赛资格。裁判员必须将此事件报告给竞赛的组织者。

48.2.3 保安警察可以进入球场,只要裁判员要求这样做。然而,如果带有明显采用暴力行为意图的观众进入场地,保安警察必须立即于预以保护球队和裁判员。

48.2.4 所有其它区域、包括人口、出口、过道、休息室等,由竞赛组织者和负责维持公共秩序的保安人员管辖。

48.2.5 裁判员绝不允许队员、替补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和随队人员的能导致比赛器材损坏的行为。当裁判员观察到这类行为时,应立即给违犯队的教练员一次警告。

如果重复该行为,应立即宣判有关的违犯者一次技术犯规。如果该违犯者的姓名没有出现在记录表上,应给教练员登记技术犯规,并在记录表上记作“B”。

裁判员所做的决定是最终的,不能被争辩和漠视。

第49条 队员的技术犯规

49.1 定义

49.1.1 队员的技术犯规,是不包含与对方队员接触的队员犯规。

49.1.2 当一名队员不顾裁判员的警告或运用如下伎俩是技术犯规:

*没有礼貌地与裁判员、技术代表、记录台人员或对方队员交涉或触及他们。

*很可能冒犯或煽动观众的语言和举止。

*戏弄对方队员或在他的眼睛附近插手妨碍其视觉。

*阻碍迅速地执行掷球入界以延误比赛。

*宣判犯规后,在裁判员要求他举手后,不正正当当地举起他的手。

*改变他的队员号码,没有报告记录员和裁判员。

*由于任何未经批准的原因离开场地。

*悬吊在篮圈上,致使队员的重量由篮圈支撑。

在扣篮的情况下,队员可以:

——瞬间并是偶然地抓住篮圈。

——悬吊在篮圈上,根据裁判员的判断,如果他正试图防止自己或另一名队员受伤。

49.2 罚则

49.2.1 应给该队员登记一次技术犯规。

49.2.2 应判给对方队一次罚球。以及随后在中场的球权。

第50条 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随队人员的技术犯规

50.1 定义

50.1.1 教练员、助理教练员 替补队员或随队人员不得无礼貌地与裁判员、技术代表、记录台人员或对方队员讲话或接触。

50.1.2 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随队人员被允许在球队席区域内的人员,他们必须留在那里,

下列情况例外:

*在得到裁判员的许可之后,一名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随队人员可以进入赛场去照料受伤的队员。

*如果根据医生的判断,受伤队员处于危险中并立即需要照料,他可以不经裁判员的许可就进人球场。

*在补队员可以在记录台处请求替换。

*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可以请求要登记的暂停。

*在要登记的暂停期间,一名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随队人员可以进人球场向他的球队成员讲话,只要他因在他的球队席区域附近。

然而,以比赛用间,教练员可以指挥他的队员,只要他留在他的球队席区域内。

*在比赛计时钟停止时,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可以去记录台获取统计资料。做此举应是有礼貌的并不干扰比赛的正常进行。

50.2 罚则

50.2.1 应给教练员登记一次技术犯规。

50.2.2 应判给对方队2次罚球.以及随后在中场的球权。

第51条 在比赛休息期间的技术犯规

51.1 定义

在比赛休息期间(指比赛开始前的时段〈20分钟)和任意两节间的间隔,半时间的间隔和任一决胜期前的间隔)可以宣判技术犯规。

在比赛开始前20分钟或计时员的结束任一节比赛时间的信号响时,比赛休息期间开始。

在中圈跳球,当球被跳球队员合法的拍击开始下一节时,比赛休息期间结束。

51.2 罚则

如果对下列人员宣判了技术犯规:

*一名有资格参赛的球队成员。对该球队成员作为队员犯规登记并应判给对方队2次罚球。

它应作为全队犯规之一计数。

*一名教练员、助理教练员、队员——教练员或随队人员。对教练员登记并应判给对方队2次罚球。

它不作为全队犯规之—计数。

如果宣判技术犯规超过一起,见第56条(特殊情况)。

51.3 程序

在多次罚球已经完成后,该比赛、该节或该决胜期应在中圈以跳球开始。

第52条 打架

52.1 定义

打架是两名或多名人员(队员、替补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和随队人员)之间的相互斗殴。

本条款仅适用于在打架中或在可能导致打架的任何情况中离开球队席区域界限的替补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和随队人员。

52.2 规定

52.2.1 在打架中或在可能导致打架的任何情况中离开球队席区域界限的替补队员或随队人员应被取消比赛资格。

52.2.2 在打架中或在可能导致打架的任何情况中,为了协助裁判员维持或恢复秩序,只允许教练员和/或助练员离开球队席区域的界限。在这种情况中,教练员和风助理教练员不应被取消比奏资格。

52.2.3 如果教练员和/或助理教练员离开球队席区域的界限,并不协助或试图协助法判员维持或恢复秩序,被取消比赛资格。

52.3 罚则

52.3.1 不论由于离开球队席区域的界限而被取消比赛资格的替补队员或随队人员的数量有多少,应给教练员登记一个单一的技术犯规(‘B’)。

52.3.2 如果双方球队的成员在本条的规定下被取消比赛资格并且没有其它的犯规罚则(见如下第52.3.4款),比赛应以跳球重新开始。

52.3.3 所有的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应按B.8.3款所描述的并不作为全队犯规之一计数。

52.3.4 在替补队员和随队人员离开球队席区域之前发生的所有犯规罚则,应按第56条(特殊情况)处理。

CBA规则解读:夺权和违体各是什么意思?它们的区别是什么?

昨天晚上的京粤大战中,王骁辉飞扑绊倒威姆斯的一幕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由于性质非常恶劣,这一行为受到了球迷们的广泛批评,裁判也明察秋毫,吹了他夺权犯规,直接将其驱逐出场。不过,在这一事件中,有不少球迷表达了对夺权犯规的困惑,什么是夺权犯规?它和违体犯规又有什么区别?

在本期《CBA规则解读》中,我就带大家了解夺权犯规和违体犯规各自的含义,同时弄清楚它们俩之间的区别。

1、夺权犯规和违体犯规各是什么意思?

根据FIBA的篮球规则,凡是违反 体育 精神、有身体接触的犯规,都属于违体犯规,比如用非必要的动作阻止对方的快攻、在拼抢中对对方球员有过分的身体接触,这些都是违体犯规。为了更直观的让大家理解这种犯规,我们用一些例子来具体呈现。

10月20号北京VS浙江的比赛中,翟晓川突破时抬腿踢到了张大宇,这一动作是违反 体育 精神的,而且踢到了对方,因此是一次违体犯规。

10月30号江苏VS新疆,史鸿飞为阻止周琦突破,伸腿将后者绊倒。这完全不是一个篮球动作,而且会对对方造成伤害,因此同样是违体。

11月1日广州VS同曦,陈盈俊上篮过程中肘部打到曹飞,吃到违体。从录像来看很难判定陈盈俊有意还是无意,但客观上他的肘部打到了曹飞,因此这的确是一次违体犯规。

11月1日北京VS浙江,王骁辉拼抢过程中肘部打到赖俊豪,吃到违体。查看慢放,王骁辉张开手臂打到赖俊豪,造成后者面部出血,这是有违 体育 精神的伤害性动作,违体吹罚无误。

总结上面的判例,我们可以得到一个结论,凡是伸腿、用肘,都是违体犯规。

再看看夺权犯规,在FIBA的规则中,如果动作非常恶劣,下三滥、使用暴力,那么应吹罚夺权,直接将其驱逐。了解这种犯规,我们同样使用两个例子。

上赛季CBA半决赛,曾繁日使用了下三滥的手段,在比赛中掏档尤度,被直接驱逐,这是吹罚准确的夺权犯规。

昨晚的京粤大战,王骁辉伸腿阻止威姆斯的快攻,造成其因伤退赛。吃到夺权犯规。王骁辉的动作相当恶劣,而且直接造成威姆斯受伤离场,裁判吹罚夺权犯规无误。

总的来说,凡是很下贱的、伤害性很大的,均应吹罚夺权犯规。

2、违体犯规和夺权犯规的处罚措施

在CBA当中,违体犯规的情况比较常见,因此吧友们对这种犯规的处罚也很熟悉,出现违体之后,被犯规方将获得两罚一掷,此外一名球员在一场比赛中累计两次违体将被驱逐。而对于夺权犯规,出现夺权犯规之后,犯规球员将被直接驱逐,同时禁赛一场,而被犯规方将获得两罚一掷。

3、NBA中并无违体和夺权的说法

同时喜欢NBA和CBA的吧友们会发现,NBA中没有违体犯规和夺权犯规的说法,当场上出现严重的犯规时,裁判一般会吹罚恶意犯规,这是因为NBA使用的是一套自己的规则,其篮球规则中没有违体和夺权这些术语。不过FIBA中的违体、夺权和NBA中的恶意犯规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应起来,FIBA中的违体犯规对应NBA的一级恶意犯规,夺权犯规对应NBA的二级恶意犯规。

(铁林)

NBA篮球规则

新规则规定裁判员认为队员蓄意地对持球或不持球的列方队员造成侵人犯规为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为了解释“蓄意地。这个词,也为了正确宣判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新规则还明确指出:判断一起犯规是否是违反体育道德的,裁判员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第一个原则是:如果队员通过合法的努力去抢球.也就是以正常的篮球功作去枪球、这时发生犯规,就不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第二个原则是:如果队员努力去抢球但发生过分的接触,也就是严重的犯规、这种过分的接触就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第三个原则是:如果队员拉、打或推远离开球的队员,那就不是在比赛,而是一种施暴行为.通常这样的行为就是违反体有道德的犯规。

规则还强调指出:裁判员必须只能判断动作.而且在比赛开始以及在比赛接近终了。也就是贯穿整场比赛中都必须用相问的尺度去判断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特别是,对屡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的队员,可取消其比赛资格。

问:合法的掩护与非法的掩护的区别在哪里?如何判定?

答:合法的掩护与非法的掩护,既涉及到运动员的训练,又涉及到裁判员的临场宣判,是—个有待弄清和提高的问题。

所谓合法的掩护,是指:

1.当发生接触时,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静立不动(在他的圆柱体内);

2.当发生接触时,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已两脚着地。新规则增加了静立不动和圆柱体的限制。

所谓非法的掩护,是指:

1、发生了接触时,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是在移动中;

2.发生了接触时。是在静立的对手的视野之外建立掩护、没有给出l适当的距离;

3.发生了接触时,是对移动中的对手作掩护,没有考虑时间和距离的因素。

在判定中,应注意几个问题:

1、如果掩护建立在静立的对手的视野之内(前面或侧面)、作掩护的队员可以按自已的意愿在避免接触的情况下尽量靠近对手。

2、如果掩护建立在静立的对手的视野之外,掩护队员必须允许对手向他迈出正常的一步而不发生接触。

3、如果对手在移动.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将适用。掩护队员必须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被掩护队员能够以停步或改变方向来避开掩护。要求的距离是不得少于正常的1步,但不必超过2步.

最后—点是,对与建立了合法掩护的队员发生任何接触,由被掩护的队员负责.

处理阻挡或撞人[持球队员]的原则是什么?

1、防守队员必须以面对持球队员并且双脚着地来建立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

2、防守队员为了保持这个防守位置,可以保持静立或侧移或后撤。

只要该侧移或后撤被认为是正常的防守移动,在保持这个防守位置的移动中,一脚或双脚可离开地面一瞬间。

3、防守队员必须是先到位,并且接触必须是发生在躯干部位。

如果接触发生在躯干部位,则应该认为防守队员已经先到位。

如果符合上述三条,则是持球队员造成的犯规.

关于二次运球和进攻犯规

1、A第一次运球结束,双手持球,B上前抢A手中的球,但B并未使球从A手中脱落,A是否可以再次运球?

答:不可以。如果再次运球应判二次运球违例。

A投篮,出手后的球既未接触对方队员,也没有接触篮板、篮筐。在球落地之前A1再次跳起将球强到重新进攻,是否要判A带球走违例?

答:这个问题的关键因素是取决于裁判员的判断。如果裁判员认为A是在做投篮动作,A可以再次接球进攻。

双手持球触地又拿起算步算一次运球?

答:如果球未离手,不符合“将球掷、拍或滚在地面上”的运球规定,还是不能算做是运球开始。如果球已离手,又拿起则算一次运球。

2、A用身体将防守者挤出很远后再投篮。可以吗?

答:不可以。A的动作侵犯了他人的权益。要被判犯规

关于3秒违例和抢篮板球的接触

1、进攻队员在3秒区内连续投篮超过3秒,是否要判其3秒违例?

答:在限制区内连续投篮不存在3秒问题,因为投篮球一出手,就意味着球已失控。全队没有控制球,个人没有控制球自然也就谈不上3秒违例的问题。

2、A与B在争抢篮板球时,A先将球抢到手,B上前将球打掉,B在打球的同时也打到了A的手。这种情况要不要判犯规?是不是所有的打手都要判犯规?

答:双方在争抢篮板球的时候不可避免的要发生手和手的接触,但裁判不应把所有的接触都判为犯规。如果防守队员在抢球时与进攻队员仅仅是发生了手指间的轻微碰触,并且对比赛没有影响,那就可不作宣判。如果发生了手腕及整个手掌的接触,而且这种接触限制了对方队员的活动自由,也就是给引起接触的队员带来了利益,那么就应判犯规了。

关于投篮时的犯规如何宣判?

A1投篮,球清楚地离手时,上半时比赛时间结束的信号响了。在球成球前,B2对A2发生身体接触。这种情况怎样宣判和处理?

答:规则规定,结束每半时或每节比赛的记时员信号发出的同时,或在此前的一刹那发生的犯规,做为犯规结果的任何可能发生的罚球均要执行。本例的身体接触是在发出信号之后发生的,故可不予理会。如果是不道德的行为,可作为比赛休息时间内的技术犯规处理。

A1投篮,球正在向上飞行时,比赛时间结束,然后B1封盖球时打到了球,又进入球篮。怎么判?

答:每半时或每节时间终了或宣判犯规后,投篮的球在飞行中被任一队的队员合法触及时,球即成球。故命中不算得分

关于背后盖帽是否犯规

盖帽是一种合理的防守动作,不分前后,是否犯规要看防守队员在防守时是否于进攻队员发生了不合理的身体接触。如果没有不合理的身体接触则为好球,否则犯规。

不过,站在进攻队员身后防守很容易造成犯规。因此,裁判对防守队员站在进攻队员身后防守格外注意,所以大家有时就误认为“背后盖帽就是犯规”。

记住:篮球规则中判断是否犯规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是否发生了不合理的身体接触.

防守时 对“时间和距离”因素是如何规定的

防守无球的队员时要考虑时间和距离的因素。防守队员不能太靠近(不得小于1步)正在移动的对方队员,应给对方留出足够的时间或距离来停步或改变方向。如果防守队员不顾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并与对方发生身体接触,那么他应对接触负责。

防守持球的队员(他正拿着球或运着球)时,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并不适用。防守队员为了抢球和防守,必然会靠近持球队员。持球队员也会料到会被防守,每当对手在自己身前占据了(甚至是一瞬间占据了)合法防守位置,他必须准备停步或改变方向。当然,防守队员在占据他的位置之前,必须不造成身体接触来建立合法防守位置。如果防守队员已建立了最初的合法位置和采用了正常的防守移动,并且接触又是发生在身体的躯干部位,就是持球队员撞人;反之,是防守队员阻挡。

什么是正确的掩护?

掩护是篮球比赛中的一种战术。指进攻队员掩护同伴时采用的合理动作。正确的掩护应是面向被掩护的队员,距离约为90厘米,两脚开立两膝弯曲,上体稍前倾,站在切断同伴的防守者跟防移动的最近路线上,并根据被掩护者的跟防移动情况,及时地靠脚步移动调整位置,迫使被掩护者沿着比自己同伴远的路线移动,以便使同伴在短时间内得以摆脱对手获得进攻的机会。从规则上讲,正确的掩护就是合法的掩护,合法的掩护应该是:

发生接触时静止不动(在他的圆柱体内),发生接触时已双脚着地。规则还规定:如果掩护建立在静止对手的视野内(前面或侧面),则队员可以按照自己的愿望,只要在不发生接触的情况下尽量靠近对手。如果掩护建立在静止对手的视野之外,掩护队员必须允许对手向他迈出正常的一步而不发生接触。如果对方队员在移动,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就要适用。

关于运球上篮

1、A1持球上篮时,B2在没有接触A1身体的任何部位的情况下,用手按住了A1手中的球,A1上篮没有成功且摔倒了。应如何宣判?

答:如果A1摔倒时手中没有球,可不做任何宣判,如果A1跳起投篮未能出手并持球落地,应判A1带球违例。

2、A2运球上篮,B3在防守时不小心跌倒在A2行进的路线上。A2为了避免踩伤B3,持球从B3身上跳了过去。要判A2带球走步违例吗?

答:如果裁判确认A2是为了保护B3使其免遭踩伤,应先命哨使球成球,然后将球判给A2在停止比赛的地点的界外掷球入界。

掷界外球的限制及进攻推人犯规

1、掷界外球时持球队员与防守队员有没有距离的限制?

答:在球掷过界线前,任何其他队员不可以使身体的任何部分超过界线。当场地的边缘距界外障碍物不足五米时,双方任何队员都不得站在距掷界外球队员1米的距离内。

2、无球的进攻队员为了摆脱对方的防守,先将防守队员推开再去接同伴的传球(如:NBA98赛季季后赛步行者与公牛交锋时,米勒推乔丹的那一下),算不算犯规?

答:犯规。比赛中任何以侵犯他人利益为手段而最终达到个人目的的不合理身体接触都是规则所不允许的。至于98赛季NBA季后赛步行者与公牛队比赛中米勒推乔丹的那一下,从电视转播画面的角度看,主持人认为是犯规。

3秒区对队员有哪些限制

1、3秒区对队员有哪些限制?

答:用规则的语言讲,3秒区应该叫限制区。3秒钟的限制是针对比赛中的进攻队而言的,即某队在场上控制球并且比赛计时时钟正在走动时,该队队员在对方限制区内停留不得超过持续的3秒。限制区的各条线都属于限制区的一部分,踩线、骑跨线都属于在限制区内。队员在限制区内抢篮板球时,双方都没有控制球,因此不存在3秒违例的问题。

2、A1传球给A3,因为A1传球力量过大,致使A3接球后又脱手,当A3再次获得球后,是否还可以运球?

答:A3属于接球不稳,尚未控制球,获得球后可以继续运球。

关于跳球,3分球,防守

1、跳球时,非跳球队员如何站位?规则对非跳球队员有哪些要求?

答:跳球时,在球被拍击前,非跳球队员均要站在圆圈外的一个位置上,本方队员不得围绕圆圈毗连站立。

2、A1在三分线外投篮,球在上升时B2在3分线内跳起防守,其经过B2触及之后中篮。判A1得几分?

答:旧规则算A1得3分,新规则算A1得2分。

3、A1与B4背靠而立,在争抢篮板球时,A1身体一让,B4顺势倒地。该怎样判罚?

答:可不做宣判。因为B4的倒地是由他自己造成的。

关于阻挡犯规

A1运球,B2从A1的侧面试图去抢球。抢球时,B2的手臂与A1发生接触,是否要判B2阻挡犯规?

答:关键是看接触到什么程度,如果B2与A1只是轻微地接触,B2即没获利又未影响比赛,可不做宣判,反之,要判犯规。

B3对移动中的A2进行防守,为了防止A2突破,在不妨碍A2一定的情况下,B3 把手放在了A2 的身上,是否要判B3犯规?

答:判B3犯规。即使不妨碍对方移动,也不允许将手放在对方身上。

关于携带球、球

什么是携带球?什么叫球?当一个球在地面上滚动时,某个队员将球按住,这叫球吗?

答:

1、携带球是指队员在运球时利用手掌向上托球从而改变了运球方向。携带球是一种违例行为。

2、球有以下几种情况:a.任何合法中篮时;b.球成活球后,裁判员鸣哨时;c.罚球后还有罚球,罚球后还有罚则;d.当球成活球后,30秒钟计时员发出信号时;e.每半时或每节终了时;f.每半时或每节时间终了或宣判犯规后,投篮的球在飞行中被某一队的队员合法触及时。

3、不叫球。

关于防守等

1、A1持球向前跳起准备投篮,B2原地跳起防守,两人相撞。该判谁犯规?

答:三种处理方法:a、判A1带球撞人犯规;b、判B2阻挡犯规;c、不做宣判。具体处理方法应根据规则制定的垂直原则和处理身体接触的三项基本原则来判定。

2、A2打算从边线突破,B4防守时用臀部顶了一下A2结果A2连人带球出界。该怎么判?

答:判B4侵人犯规。

3、A1在3分线附近跳起投篮。B2上前防守,球出手后被B2撞倒。该怎么处理?

答:如果A1的脚未回到地面,B2是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A1犯规,罚则按规定处理。

关于争球等

1、关于争球的宣判?

答:双方球队各一名或数名球员在球场的任何位置上,用一手或双手紧紧握住球,任一队员均不能得到球时,裁判要立即判争球。并没有3秒钟的限制。

2、在三人制比赛中A1跳起投篮,B2上前防守,球接触B2的手后进入球篮。该球算谁进的?

答:A1进的。三人制比赛,进攻队员抢到篮板球后必须传到三分线外,重新组织进攻,不可以直接投篮。

3、A1接A2的传来的即将出界的球,由于A2的力量较大,当A1把球捞回来后,自己却冲到场外。之后,A1又迅速回到场内继续运球。可以吗?

答:按照规则第三七条规定,这属于队员出界。但执行这条规则时,临场裁判可根据场上具体情况灵活掌握。为了鼓励队员在场上的积极拼抢精神,对A1的违犯行为可以不做宣判。

关于罚球等

1、罚球队员是否可以跳起投篮?

答:可以。但是在球进入球篮之前,罚球队员不可以接触限制区,否则罚球违例,球中无效,球权判给对方。所以在篮球比赛中大多数球员喜欢原地投篮。

2、A1在场内将一个将要出界的球捞回,球打在了一只脚踩在界外的B1身上弹出界外。该什么判?

答:判B1最后使球出界,由A掷界外球继续比赛。

3、B1结束运球后,有意将球打到另一队员身上,然后接球再运。B1这样符合规则精神吗?

答:这是一种投机取巧的行为。要对B1提出警告,严重的当即就可判技术犯规。

关于投篮等

1、A1与B1在A队的前场跳球,A1直接将球拍进了球篮。这球算不算得分?

答:得分有效。

2、A1得到球后,将球往地上一砸,球弹起后落入球篮,这个算得分吗?

答:这不是一个正常的投篮动作,如果球弹起后进入对方球篮算得分。

3、我第一次投篮“三不沾”。球落地前,我再次抢到球,然后继续运球、投篮。是否可以?

答;只要裁判确定你是在做投篮动作,那么你就可以再接触球,接到球后你可以继续传、运、投。

关于回场、盖帽等

1、B2在中场抢断对方传球,抢到球后,B2骑跨中线,该什么判?

答:如果在前场抢到球后骑跨中线,为球回后场违例:如果在后场抢到球后,B2骑跨中线,算球进入前场。

2、A1传球,A2在中场骑跨着线接球,应如何判?

答:如A1在前场,A2在中场骑跨中线接球,为球回后场违例。

3、A2跳投,B2上前封盖,封盖是

碰到了A2的手,但动作很小,结果A2持球落地,应如何判?

答:如果B2只是附带地接触A2的手,A2持球落地为带球走违例。

4、防守队员在盖帽时是否要等对方到最高点处才有效?

答:判断防守队员是否犯规,不是看对方的出手点,而是看有无不合理的身体接触。